RI-瑞士同意通过印度尼西亚-EFTA CEPA最大限度地开展经济合作

印度尼西亚外交部表示,印度尼西亚和瑞士同意利用印度尼西亚 -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ndonesia-EFTA CEPA),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合作。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苏吉奥诺在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接待瑞士驻印度尼西亚大使奥利维埃·泽德尔的名誉访问时,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部在5月20日(星期二)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在会议期间,双方讨论了加强瑞士优势在各个领域的合作的措施,即职业教育、研究和合作社发展。

两国还同意利用CEPA的印度尼西亚-EFTA计划,最大限度地扩大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瑞士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EFTA国家伙伴。

众所周知,除瑞士外,EFTA还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当时,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和瑞士大使表示承诺加强合作,以实现印度尼西亚的粮食安全。

印尼-瑞士投资改善和保护条约也是一个法律保护伞,有助于加强瑞士在印尼的投资合作。

去年,印尼和瑞士之间的贸易总额约为23亿美元,印尼的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珠宝、贵金属和鞋类。

与此同时,瑞士被称为印度尼西亚领先的欧洲投资者之一,特别是在制药工业和食品工业。

此外,两国继续通过其各种合作机制扩大经济机遇。